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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建立健全农村 安全监管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
安全监管工作,,吉林省白城市建立健全了农村
安全监管体系,扩大
安全监管范围,将
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地延伸到农村。
白城市在县成立了农村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
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其组成形式为:组长一般由乡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一般由乡主管
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一般由
安全监督员及各行政村主任担任。办公室设主任及成员,主任一般由
安全监督员担任,成员一般由乡学校主要领导、农业站主要领导、畜牧站主要领导、派出所主要领导、水管站主要领导、卫生院防保站主要领导、工商所主要领导组成。
截止目前,五个县市区已有3个成立了农村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
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并聘请了
安全监督员。
来源: 吉林省白城市
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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