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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零售药店专门设立非药品区
据
讯 福建省漳浦县
药品监管局近日作出规定,要求全市兼营保健
、化妆品等非药品的零售药店必须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资格,并设立非药品区。
漳浦县局对此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具有经营非药品资格的零售药店将药品与非药品隔离销售,并设立明显的非药品区标志;对不具备兼营保健
、化妆品等非药品资格的零售药店,劝其停止销售非药品,并撤离在店堂陈列摆放的相关产品。检查中,该局对2家违规经营非药品的零售药店依法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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