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药品监管局将对保健 广告实行前置性审批

  • 作者:张晓松、吴俊
  • 来源:新华社
  • 2014-09-06 07:35

    据新华社珠海11月16日电(记者张晓松 吴俊)针对保健 广告违法现象日益严重等问题,国家将参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办法,对保健 广告内容实行前置性审批。目前,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制订相关法规,预计明年有望出台。
    记者在珠海召开的中国医药健康产业广告论坛上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健 广告内容,加大对违法广告宣传的查处力度,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抓紧制订《保健 广告审查管理办法》。 
    根据这个办法,今后,各省级 药品监管部门将对保健 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得发布。审查的内容包括:广告中是否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 的治疗作用;广告中是否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形象,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做证明;广告内容是否超出和扩大卫生部核发的保健 证书中的功能等。 
    当前,保健 生产企业通过违法广告进行宣传的问题十分突出。今年1-10月份,全国共查处违法保健 广告2060件。保健 广告中经常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有些内容已经超出了卫生部核发的保健 证书中的功能,误导消费者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