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检所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法

  • 作者:赵喜明
  • 来源:
  • 2014-09-06 07:36

发出三种通知书 把好廉政监督关

湖北省药检所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法

2005年11月16日

    据 湖北讯 记者赵喜明报道 “我用党性保证我所说明的问题完全真实。”这是湖北省药品检验所一位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指定工作人员说明书”上写下的一句话。该所用三种通知书的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做法,收到了良好效果。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湖北省药检所从2004年起以党风廉政建设指定工作人员说明、提醒、整改三种通知书的形式,把对“问题”党员干部的监督由柔性管理变成刚性监督、由无限督办变成限时整改,进一步加大了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 
    他们的这一做法,缘于对一件陈年旧账的督办。该所在2003年一次专项清理中,发现办公室的一名干部在购买仪器设备等物资的过程中,从1979年至1995年间有近5万元的来往账目挂账未销。期间,有关部门和领导曾多次督促他尽早结账,但迟迟未果。无奈之下,监审科向该同志发出了说明通知书,在得到书面答复的基础上,又发出了“党风廉政建设指定工作人员提醒通知书”,要求该同志在限定的时间里与财务科一起对账,将挂账一笔一笔查清并将借款清欠完毕。接到通知书后,该同志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当即与财务科一起将来往账目进行了清理,并在很短时间内补齐了发票单据和相关证明。湖北省药检所党委从这件事中得到启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必须有过硬措施。经过总结,逐步形成了现在的三种通知书制度。 
    实行通知书制度以来,该所先后发出说明通知书10份、提醒通知书3份,其中今年1~9月就发出说明通知书3份、提醒通知书3份,涉及5个部门的5位同志。当事人接到通知后,都能据实填写、及时回复,有的还主动找到纪检监察部门或领导讲清问题、说明情况,更加绷紧了清正廉洁的弦。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