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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滦县创建国家级 安全示范县工作全面铺开
日前,河北滦县被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
安全示范县”,该县迅速行动,采取积极措施,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一是成立相关机构。成立由
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卫生、质监、商务、畜牧、农业等部门组成的滦县创建国家级
安全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
安全联合执法队。
二是明确职责要求。县政府制定出台《滦县创建国家级
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和《滦县创建国家级
安全示范县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规定政府各职能部门、镇、村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综合考核;同时,县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各镇政府、企业分别签订了“创建”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中责任和任务要求;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每周一集中办公,汇报进展情况,研究方案措施。
三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组织成员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各镇通过多种形式,广造舆论氛围,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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