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更换单位实行定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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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0

    据SFDA网站讯 为进一步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更换工作,确保将这件利民护民的实事办好、办实,近日,湖北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决定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更换单位实行定点管理,健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更换机制。 
    2006年8月以来,湖北省 药品监管系统先后在武汉、荆州等7个市州启动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更换机制,受到各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务院、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8年2月14日,湖北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省内主流媒体,作出全省 药品监管系统在2008年为全省人民办理“十件实事”的承诺,家庭过期药品清理工作是其中之一。 
    湖北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 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入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广泛宣传过期药品的危害,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设药学知识咨询讲座,发动群众自觉清理家庭储备药品,主动将过期药品以旧换新。动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与社区居民家庭结对,上门开展药学服务,帮助孤寡、残疾人清理家庭过期药品。 
    为保障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健康顺利推进,湖北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参与过期药品回收更换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实行审核备案,授权经营,定点管理。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申请,在与授权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确定责权关系,并被确定为定点更换单位后才能开展回收更换工作。定点单位应制定《更换细则》,并在 药品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下遵照执行。回收的过期药品要就地封存,定期统计上报 药品监管部门依法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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