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br>《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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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1

    据SFDA网站讯 浙江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浙江省委和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浙江省 药品监管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这是浙江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在全面总结几年来,特别是近两年来系统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正确分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为全面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工作意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发挥学习教育作用,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廉政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确保“两个安全”落实;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加大执纪办案力度;落实组织领导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要求等八个方面。
    与2005年出台的《浙江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以下简称《具体办法》)相比,《工作意见》呈现以下四个显著特点:一是从指导思想上看,《工作意见》突出体现“ 药品监管就是党风廉政建设”意识,首次明确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省局党委坚持“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努力实现“两个安全一起抓,两个安全一起保”的总体要求,不能脱离这个中心和大局。二是从性质上看,《工作意见》既是系统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同时,更突出强调贯彻落实《工作意见》是保障 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构建 药品安全“八大体系”、落实“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重要手段。三是从内容上看,《工作意见》有了新的拓展,主要是将保障民生摆上重要位置,明确要求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就对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融入监管业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四是从体例结构上看,《工作意见》在继承《具体办法》的教育、监督、制度三个基本格局的基础上,有了创新发展,形成了目前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改进作风、强化监督和严肃惩处五个格局。
    为贯彻落实好《工作意见》,驻浙江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将积极协助党委提出每年工作要点,对任务予以细化,明确责任主体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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