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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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1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08年12月11日,湖北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部署全省整治行动工作,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局长刘源超、副局长曹敬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决定,对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况迅速展开拉网式调查,依法从快严厉打击。主要调查以 、消毒产品、保健 、保健用品、化妆品、“无文号”产品等名目出现的宣称治疗疾病的产品,包括这些产品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产品名称、包装、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调查中发现的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进行分类统计,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基础上,该按假药论处的依法按假药论处,该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会议要求,各地要将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作为2008年稽查打假工作的收官之战和2009年稽查打假工作的开局之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切实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解决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上,刘源超强调:一是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须痛下决心,把整治行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和2009年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坚决、迅速、全面、彻底整治。二是坚持五个结合,提高整治效果。专项整治要与稽查打假和执法办案工作相结合、与药品广告监测工作相结合、与药品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相结合、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相结合、与药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三是迅速部署,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四是加快工作进度,要把调查、移送、查处合并进行,对“无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等属于 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毫不迟疑的坚决查处,对于属于其他部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加强横向沟通,消除监管盲区。五是加强社会宣传和信息反馈工作,要把信息报送作为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提高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六是落实责任,狠抓督查。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加强督查,层层狠抓落实,以对社会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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