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药品监管局部署春节期间 药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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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2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 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直属各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的 药品安全工作,有效防范 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新春佳节。   
    
    通知要求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节日 药品市场专项治理。各单位要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在春节前和节日期间组织开展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把在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制售有毒有害 、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和整治重点,下大力气规范好节日期间的 药品市场秩序。一是要突出重点区域。要对辖区内所有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点)等区域,对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零售药店,尤其是小作坊、小摊点、小 店、小餐馆和乡镇及以下卫生院、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重点场所,坚持不间断地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 药品流入市场。二是要突出重点环节。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强化对蔬菜农药残留、猪肉中"瘦肉精"残留的监测。在 生产加工领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 、使用非 原料和回收的 生产加工 以及滥用 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在 流通领域,严格 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 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 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 等违法行为。在 消费环节,重点加强餐饮业、食堂、集市、车站和旅游景区等密集消费单位及重点区域的监管,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切实强化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着力加强对注射剂、生物制品等高风险品种和原辅料、成品检验等关键岗位的监管,严厉查处挂靠经营、出租转让柜台、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入开展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广告整治,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广告制售有毒有害 和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突出重点品种。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奶及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 、时令 、保健品等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要继续强化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质量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放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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