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安办发文要求进一步做好节日 安全工作
为防控重大
安全事故,浙江省食安办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节日
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重大节庆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指出,要严格按照
安全法的规定,进一步落实
安全监管责任制,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能,有针对性地加强预防工作。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
加工小作坊、流动摊贩、
市场、饮食店、食堂、农家乐、餐饮配送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加强监管,督促
生产经营者落实
安全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严厉查处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加强
安全工作的部署,结合实际,重点检查
加工小作坊、
市场、餐饮食堂等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监管难度比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尤其要加大对旅游景区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单位的检查。对一些监管职责分工不清的问题,可由当地政府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和整治。要按照省食安办印发的《国庆中秋期间
安全暗察暗访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开展节前餐饮服务领域的暗察暗访工作,通过暗察暗访,查找餐饮服务环节
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检查国庆60周年重大庆祝活动
安全控制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节日
安全。
《通知》要求,要按照省食安办《关于加强国庆60周年重大庆祝活动期间
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妥善做好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一旦发生
安全事故,各级
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能,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应急预案,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救治,将事故损害和影响降低到最小。要进一步落实
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落实节日应急值守,畅通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发生重大
安全事故而未及时报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大力开展
安全知识宣传,要以《
安全法》和《实施条例》为重点内容,结合当地
消费特点、
安全薄弱环节和
安全事故易发人群,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
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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