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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 药品监管局部署甲型H1N1流感疫苗质量监管工作
据SFDA网站讯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2009年10月7日,西藏自治区
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卢彦朝主持召开由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拉萨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通报自治区发生的一例甲型H1N1流感患者死亡病例,传达卫生部召开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
药品监管职责,对做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卢彦朝要求,全区各级
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卫生部和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此次疫情的特殊性,克服松懈麻痹情绪,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切实做好流感防控药械,特别是卫生部向自治区紧急调配的20万剂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质量监控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10月8日,西藏自治区
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苗安全监管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行职责,以疫苗的运输、储存是否符合有关条件、是否执行有关管理制度为监管重点,切实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监管,确保使用流感疫苗质量合格。同时,要与当地卫生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准确掌握流感疫苗的流向、数量、跟踪接种情况等相关信息,对发生的不良反应(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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