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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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3

    据SFDA网站讯 2009年以来,湖南省认真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以 、消毒用品、保健 、保健用品、化妆品、未标示文号产品等6大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对全省8278家药品经营企业和1356家保健品专店进行了检查,对128个违规品种作下柜处理,有效地遏制了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四个着力”
    一是着力全面摸排。对全省涉药单位和保健品店开展全面清查,由各市州 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非药品冒充药品品规,然后由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总队会同政策法规处集中研究,确定下柜品种。
    二是着力广泛调研。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向省人大、省法制办专题汇报,争取支持和理解。
    三是着力品种公告。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非药品冒充药品信息,要求各市州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下架处理,未按要求下架处理的,根据省人大、省法制办的备案,按照《药品管理法》进行查处。
    四是着力完善措施。为巩固整治成效,防止“反弹”和“回潮”,在边整治、边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湖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管理条例》,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非药品和药品分开销售,使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有法可依。
    二、注重“四个结合”
    注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确保检查到位;注重专项检查与贯彻“两高”司法解释相结合,确保打假到位;注重专项整治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确保落实到位;注重专项整治与立法调研相结合,确保措施到位。
    三、把好“四个要领”
    一是依法行政是前提。专项整治行动要依法进行,不能行政乱作为。
    二是舆论引导是基础。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三次集中宣传活动。
    三是周密部署是保障。行动有方案,有部署,有督查,有典型,有总结。
    四是把握重点是关键。围绕重点地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点内容开展重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重大突破,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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