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药品监管局三举措推进医疗机构药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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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4

    据SFDA网站讯    福建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立足实际,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建设标准,推进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医疗机构对药品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开展药房(药库)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医疗机构大力开展规范药房药库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药房(药库)的改造力度,从药品购进、贮存与使用三方面规范城乡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药品管理水平。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与卫生、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工作的目的、要求、思路、做法及所需的政策支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加快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的改造力度。同时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形成共识。目前,全省九个设区市局均与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制定了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参照GSP要求,在开展“规范药房”、“合格药房”活动中,以药品采购管理、库房设置条件、人员配备等方面为切入点,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的改造力度。同时,积极开展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调研工作,争取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制定出台《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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