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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布实施保健 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据SFDA网站讯 2010年8月31日,重庆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保健
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为履行好保健
监管及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能,规范保健
企业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
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重庆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保健
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两个《办法》对适用范围,保健
、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检查频次,标准等进行了明确;对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理进行了规范。
两个《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重庆市保健
、化妆品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率,树立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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