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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药品监管局认真落实<br>保健 和化妆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据SFDA网站讯 为加强保健
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保健
和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按照国家局有关要求,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
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全区保健
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保健
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制定宁夏保健
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从监测目的、类别、品种和采样要求等进行明确要求。通过此次风险监测工作,掌握全区保健
化妆品安全的基本信息,客观准确评价全区保健
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为宁夏保健
、化妆品监管决策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开展保健
再注册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宁夏保健
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保健
批准证书持有人及时做好再注册有关工作。近期,还将组织有关企业进行座谈,进一步部署开展保健
再注册工作。
三是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备案产品范围、备案实施机关、实施时间、备案原则及备案资料等几个方面进行说明。要求区内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均应备案,企业新生产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申报产品备案登记;过去已经上市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从《通知》实施之日起到2010年12月底前申报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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