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药品监管局调研组赴宁波、舟山市局<br>调研指导市县局机构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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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7

    据SFDA网站讯 2011年6月27~28日,浙江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部门人员赴宁波市局、舟山市局调研指导市县局机构改革工作。
    调研组分别在宁波市、舟山市召开市局有关领导、政治处主任(人事教育处处长)和部分县区局局长参加的座谈会,传达省局党组关于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及赵洪祝书记讲话精神的有关要求,交流机构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研讨下一步工作思路,并围绕市县局机构改革工作就下一步做好机构改革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学习贯彻好省委全会精神。系统各级要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全会精神,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加强 药品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全会对 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为契机,加大汇报沟通和争取支持的力度,全力以赴做好市县局机构改革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当前市县局机构改革工作正处在攻坚阶段,大环境对做好机构改革工作非常有利,系统上下要继续发扬上下“一盘棋”的好传统,上级局要一如既往做好指导工作,为基层局机构改革工作创造条件、争取支持。
    三是相互学习借鉴。在各市、县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各地要学习绍兴市局、绍兴县局等单位机构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努力攻坚克难,争取机构改革成果最大化。
    四是做好干部管理体制转换工作。在市县局机构改革全面实施之机,市县局干部重新任命和调整相对较多,作为协管方,要严格按照浙组[2011]16号文件规定,加强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坚持程序、力求规范,努力加快与地方组织部门的工作磨合,切实把 药品监管机构干部双重管理体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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