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药品监管局确定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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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9

   据SFDA网站讯  2012年2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区 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风险管理,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加大新版药品GMP等新规范、新标准的监督实施力度。提升认证、审评、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管理,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自治区、地州两级特别是新成立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装备建设,逐步建立餐饮服务 、保健 、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继续推进药品供应主渠道建设,引导药品流通行业向现代物流方向发展,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建立现代流通模式。严格落实购进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严防假劣药品流入合法渠道。鼓励大中型骨干药品流通企业向社区和村镇延伸销售与配送网络,加快发展以直营店为主的药品连锁经营。探索推进保健 、化妆品供应主渠道建设。严密防控安全风险,全面推行辖区 药品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度,建立 药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度。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加强疫苗等高风险产品日常监管。加强特殊药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监管。加强日常监管,推行片区执法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餐饮服务 安全监督抽检和调查评价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信息化建设。 
    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药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和信息发布,严厉打击违法广告。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开展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为重点场所,以原料采购、 添加剂使用为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开展打击保健 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 安全标准、 添加剂使用标准和餐饮具安全标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推进餐饮服务 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机制。推进保健 、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打击非法委托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视投诉举报工作,加快“12331”投诉举报网络建设。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落实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继续实施地产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严密监测中标价格异常偏低品种产品质量。加大生产、配送企业检查力度。加快推进电子监管,2012年2月底前,区内所有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赋码,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经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2013年2月底前,全区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范围。 
    四是健全 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进一步明确政府的领导责任,强化部门的监管责任,突出企业的主体责任,形成综合施治、共保安全的良好局面。加强 药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评估,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和餐饮服务 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农村 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五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夯实 药品安全长治久安基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有效的规划实施机制,分解规划任务,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执法装备建设等项目落实。完善对口援疆工作规划,争取纳入地方政府援疆工作总体规划。加强沟通交流,主动做好受援项目衔接和落实。充分利用省部战略合作平台,加快推进民族药标准提高、新药审评体系建设等工作;全面完成《白癜风等10种维吾尔医优势病种维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项目实施工作。落实《“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启动人才培养工程。 
    六是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两支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弘扬以“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的 药品监管文化,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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