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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 药品监管局强化学校食堂 安全监管<br>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据CFDA网站讯 近日,西藏自治区
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
安全监管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通知》,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学校食堂
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通知》要求,一是要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食堂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
安全保障水平。二是要开展学校食堂
安全自查,自查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原料采购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管理、
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
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等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
安全举报受理、分办、督办和结果反馈工作,做到“三有”,即: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三是要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和
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
制作加工过程,
添加剂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要逐一排查风险隐患;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肃查处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
添加剂、发生
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以校长、食堂负责人、
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进行
安全知识培训。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
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发现
安全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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