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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 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
据CFDA网站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
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全区
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管理工作,严格准入管理,规范
加工行为,提高
质量
安全水平。
《办法》规定,
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
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采用传统工艺加工生产,无预包装或简易包装,销售范围固定的
生产加工(不含现做现卖)的单位和个
人。
依据《办法》,
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实行属地管理,由县级
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执法机构派出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
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登记备案。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管理不规范或超规范生产经营的小作坊责令整改,达标后方可再生产。没有申请备案的
生产加工小作坊一律予以取缔。
《办法》还对
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场所、从业人员、生产工艺、销售范围等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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