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药品监管局部署开展 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
据CFDA网站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
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广西“护卫舌尖上的安全”
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
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4年4月到10月间,在全区范围开展
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坚决打击
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防范
安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切实护卫“舌尖上的安全”。
方案要求全区各级
药品监管部门紧密围绕
安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问题,严守法规和标准,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问题,集中开展
生产经营整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构建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在
生产方面。开展
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重点
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隐患,并督促问题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或预防;开展重点
“两超一非”专项整治,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添加剂和在
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开展
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加强
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开展
标签标识专项整治,解决
标签标识标注不真实、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
标签标注,严厉打击
标签标识违法行为。
在
流通方面。开展农村
市场专项整治,严把农村
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全面核查清理农村
经营的主体资格,及时查处无证经营
违法行为,坚决把假冒伪劣
清除出农村市场;开展散装
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散装
经营户执行
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
在
餐饮方面。开展隐患排查行动,通过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加强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风险监测,及时发现
安全隐患,采取事前干预、事中整改、事后处罚等有力措施,保障餐饮
安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餐饮
非法添加和滥用
添加剂、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米粉店快餐店、食用油、旅游餐饮
安全进行重点治理;开展追溯核查行动,通过对“从田间到餐桌”整个
供应链条的反向追溯,以餐饮
进货为起点,倒逼
流通、生产、种植养殖及进口
等上游环节
安全风险排查。
方案强调,此次整治大行动要体现“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要加强行政与刑事联动,依法严查违法违规企业。对查出的问题
,监督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停售、召回或就地销毁等措施,严防不合格
再次流入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并追溯源头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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