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药品监管局部署开展 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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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CFDA网站
  • 2014-09-06 07:53

    据CFDA网站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 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广西“护卫舌尖上的安全” 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 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4年4月到10月间,在全区范围开展 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坚决打击 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防范 安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切实护卫“舌尖上的安全”。
    方案要求全区各级 药品监管部门紧密围绕 安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问题,严守法规和标准,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问题,集中开展 生产经营整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构建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在 生产方面。开展 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重点 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隐患,并督促问题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或预防;开展重点 “两超一非”专项整治,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添加剂和在 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开展 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加强 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开展 标签标识专项整治,解决 标签标识标注不真实、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 标签标注,严厉打击 标签标识违法行为。
    在 流通方面。开展农村 市场专项整治,严把农村 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全面核查清理农村 经营的主体资格,及时查处无证经营 违法行为,坚决把假冒伪劣 清除出农村市场;开展散装 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散装 经营户执行 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
    在 餐饮方面。开展隐患排查行动,通过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加强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风险监测,及时发现 安全隐患,采取事前干预、事中整改、事后处罚等有力措施,保障餐饮 安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餐饮 非法添加和滥用 添加剂、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米粉店快餐店、食用油、旅游餐饮 安全进行重点治理;开展追溯核查行动,通过对“从田间到餐桌”整个 供应链条的反向追溯,以餐饮 进货为起点,倒逼 流通、生产、种植养殖及进口 等上游环节 安全风险排查。
    方案强调,此次整治大行动要体现“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要加强行政与刑事联动,依法严查违法违规企业。对查出的问题 ,监督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停售、召回或就地销毁等措施,严防不合格 再次流入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并追溯源头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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