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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药品监管局明确第二批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要求
据CFDA网站讯 为统筹做好第二批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和创建任务的全面落实,近日,云南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创建单位从四个方面加强2014年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一是政府主导开展试点。要把创建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绩效考评内容,摆上党委、政府解决民生重要议事日程,把创建工作落实到各个部门、工作措施落实到各个环节、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有效促进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因地制宜强化制度保障。要认真学习和借鉴第一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一手抓创建,一手抓监管,结合本地实际,挖掘一批好制度、好措施、好经验,达到创建工作保安全、可示范的目的。
三是开门创建营造氛围。要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止创建活动流于形式。
四是及时总结,拟定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认真回顾总结2013年开展创建工作情况,及时拟制2014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把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升到制度和机制层面,充分发挥创建成果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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