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 药品监管局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2010年以来,山西省晋城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的有关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切实提高医疗机构、药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175份。
一是按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职责、程序和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本辖区、本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责任,提高报告数量及质量,做到及时报送,确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渠道畅通。
二是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贯彻,进一步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责任,积极推进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将印制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知识手册》,发放给各药品经营使用及医疗机构单位,提高其对ADR工作的认识,增加各相关单位上报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积极性。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宣传《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大力普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知识,提高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监测人员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正确认识,为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夯实工作基础。
三是医疗器械生产和使用单位要逐步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全面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四是积极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积极组织培训,保证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正确、及时使用上报系统。在培训后继续指导各涉械单位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系统运行应用工作,确保监测站、点网络上报无盲区,促使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系统的运行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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