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打造药品监管“千里眼”

  • 作者:刘云涛 姜正清 陈
  • 来源:
  • 2014-09-06 07:28

    据 江苏讯  记者刘云涛  通讯员 姜正清  陈艳报道  大丰市自去年被确认为“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以来,有关部门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创新药品监管机制,分类推进,多头并进,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形成了部门(镇)协调共进、企业全员参与、宣传全市覆盖的良好氛围。在创建工作中,大丰市在原有药品电子监管中心基础上,将各种远程监管平台有效整合,打造了全方位的药品监管“千里眼”。 
    
    大丰市早在2003年就设立了电子监管中心,今年5月份将此中心原有的“四大平台”有效整合,有效提高了药品监管水平。这四大平台分别为:企业查询平台。将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基础信息、信用信息及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企业电子档案通过药监局网站公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方便公众网上查询、实时监督并投诉举报;药品监管平台。完善升级药品远程监管软件,使该系统能够查询了解各涉药单位药品购进、使用、库存情况以及同一品种药品在其他单位购进、销售、使用情况,提高稽查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同时开发与新农合软件的接口,在全市所有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装药品远程监管软件,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计生服务中心的药品数据进行实时专线传输,将医疗机构、计生服务中心的药品纳入药品远程监管系统,目前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计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远程监管数据实时上传率达100%;视频监控平台。在药品经营企业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行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温湿度、执业药师在岗、票据打印、处方药销售管理、店堂店貌等情况的全程监控,并将监控信息纳入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记分内容,视频正常开通率达100%;网络服务平台。开设涉药单位QQ群和短信平台,及时转发上级部门发布的通知、在线解答企业咨询,网上组织教育培训指导等。 
    
    最近,大丰市涌现出一批“药品安全放心镇”、“规范药房”、“合格药房”、“放心药店”等示范典型,企业药事行为逐步规范,群众的安全用药意识不断强化,创建工作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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