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全省 卫生等级标志管理

  • 作者:吴月树、吴玉林
  • 来源:
  • 2014-09-06 07:33

    据 福建讯  日前,福建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该省 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标示管理,并要求各项 加贴“ 卫生等级标志”,让消费者一眼就能看出其卫生等级情况。 
    据了解,省卫生厅要求该省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 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的要求,对 生产经营单位的 生产经营条件和自身 卫生管理水平进行分级,确定A、B、C、D四个等级,并定期向社会公告 生产经营单位 卫生等级核定结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已评定出卫生信誉等级的 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卫生许可证右上方加贴“ 卫生等级标志”, 卫生等级标牌可按要求予以张贴或悬挂, 卫生等级标志和 卫生等级标牌由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按要求统一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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