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流通领域在规范中前行

  • 作者:方剑春;熊光明
  • 来源:
  • 2014-09-06 08:54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1987年全国医药销售额为197.48亿元,利润9.79亿元;2006年全国医药销售额达3359亿元,利润为23.48亿元——20年间,销售额增长16倍多,利润增长两倍多。总体来看,医药流通领域运行状况良好。

  “相对于改革开放的整体进步,医药行业的改革应该说在前10年是滞后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力度的加大,改革开放30年的后20年、尤其是在1999年标志性文件——《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伐加快。1999年至今,医药流通领域的改革力度最大,成效也最显著。医药流通业在突破体制制约后爆发出巨大的力量。”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日前在搜狐健康网举办的“中国医药30年风云会”上对中国医药市场近30年作了这样的评价。

  事实上,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医药流通体制的变化一直与市场规范的阵痛相伴而行,作为一个在全球经济领域快速崛起的新兴国家,中国医药市场的规范过程也就是融入全球市场的过程。

——编者

  GSP认证,设定准入门槛

 

  2001年,我国医药商业企业接受了全方位的洗礼——GSP认证开始实施。当时我国医药商业企业粗略统计有1.7万家,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有10多家,超过50亿元的只有3~6家,医药商业企业多、小、散、乱,设备陈旧,管理落后,尤其是国内自然形成的几大药市,在市场已经占有相当的份额,但是存在严重的不规范经营。

  据长期从事医药零售研究的上海匹特欧(PTO-药店贸易联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从选介绍,上世纪80年代后期,医药商业结束统购统销模式。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符合一定资质要求就可以申请成为药品经营企业,国家应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这就使得医药行业成为我国开放最早的行业之一,迎来了市场的繁荣,同时也带来了负面效应。首先是医药商业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出现,许多原国营医药公司的人员拿着一两个品种就自己去开公司;其次是太和、玉林、荷花池、无极等药市成为药品集散地,通过这些药市,大批无人监控的药品流向全国,主要流往农村市场。“当时的情况是很严重的,四级批发模式被打破后,基层市场出现真空,通过商业流通渠道进入基层市场的药品层层加价,在这种情况下,小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代理人与药市就有了生存互动的空间,在药市里,生产企业也部分实现了与终端消费者的直接接触,不开税票、倒票等不规范行为也开始滋生。”李从选说。

  一位商业企业总经理表示,GSP认证对全行业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其意义在于在当时医药市场比较混乱的情况下,设定了市场准入门槛,行业第一次有了全面质量管理的认识,从药品采购、保管养护、柜台摆放、温湿度设置、完整的购销记录、冷链管理等环节逐一规范,淘汰了一批小的商业公司。从认证情况来看,经过换证的“洗礼”,国内药品批发企业淘汰率为25%以上,医药商业企业减少到1万家左右,首次实现了产业升级。

  事实上,GSP认证当时还肩负着更深层次的使命。199911月,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WTO签署协议,其中涉及医药行业的承诺之一是200311日开放药品分销服务,除超过30家的连锁企业不允许外资控股外,其他不限制。在此之前,外资是不允许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当时业内认为,“入世”将给国内药品流通企业带来巨大冲击,我们的商业企业在资金、管理和物流配送等方面与国外相比都有较大的差距。在这样的背景下,当时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经贸委本着“凡是对外资做出的承诺都要先兑现给国内企业”的原则,开始调整政策,加速培育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国家经贸委期望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扶持建立5~10家面向国内国外市场、年销售额达5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建立40个年销售额达20亿元左右的大型企业,这些企业的销售额要达到全国销售额70%以上。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家经贸委能够采取的手段比较有限,因此这种期望只能是一种政策导向。而国家药监局则首先从行业内部通过实施GSP强制认证与国际短期内接轨。

  李从选评价,GSP等制度建设与监管的规范在中国医药行业发展中是必须的,也是很有成效的,如果当时仅仅通过市场调节形成规范,时间会相当漫长,群众用药安全付出的成本会更大。

 

  治理商业贿赂,除疾引发阵痛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全国销售经理耿洪武认为,从近30年的历程来看,我国医药市场的规范存在两个层面,一是认证层面,国家主管部门通过强制实施GSP认证设定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升产业的整体水平,优胜劣汰;二是随着市场化进程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市场引导性政策文件和行业自律来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公平、透明、科学、合理的市场氛围。

  “医药市场的行为规范多年来围绕的主体只有一个,就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少流通的中间环节,压缩渠道成本。”耿洪武说。

  2005年以后,是第二个层面市场规范的开始。

  按照当时的流通路径,药品从生产厂家到消费者手中,要经过9个流通环节的层层加价:生产企业——买断总经销权的大型批发企业——全国各大片区或者省级代理——地市级代理——医药批发公司销售商——医院药事委员会认定各科室上报的采购计划(或向零售药店支付进场费)——医院药剂科科长(或零售药店配送中心)——医生(或零售药店店长)——统计药方的统方员(或零售药店店员)。老百姓对药品价格存在强烈质疑。针对这种情况,1996年以后,在国家发改委主导下连续降低药品价格,到2005年降价已经涉及到800多种化学药品(包括100多种进口药)和300多种中成药,平均降价幅度高达15%。同时在1999年,我国开始在药品购销领域实行招投标政策。

  2005年,来自美国司法部的报告撕开了我国医药市场商业贿赂的冰山一角。美国司法部的报告指出,天津德普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DPC公司的产品,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美国司法部认为,DPC公司违反了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有关“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有关人员行贿”的规定。业内有人将这一年表述为“行业的严冬”。

  在谈到2005年以后发生的诸多市场“地震”事件时,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过度竞争、产品同质化严重、供大于求是引发腐败的主要原因。公开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GSPGMP认证完成以后,全国生产企业仍保持在6000家左右,商业企业10000多家,市场上80%的药品通过医疗机构进行销售,药品是医疗机构盈利的主要来源。而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后引进的医药代表制度,在中国过度竞争的市场逐渐走样,助长了不规范行为,“学术营销”也逐渐演变成赤裸裸的“带金销售”。

  对于众多医药商业企业来说,2005年、2006年是极为特殊的时期。在治理商业贿赂和“齐二药”等药害事件发生的危急时刻,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各项市场规范政策也纷纷出台。

  2006315日,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4号令),对药品通用名、商品名以及商标的使用做出了严格限定;国务院八部门联手治理商业贿赂;6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将受贿罪的主体范围由“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扩大到“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8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为代表的挂网招标,使商业企业面临生存考验,“两票制”、“三流统一”(票据流、资金流、物流)的推行向不规范行为开刀……

  资料显示,从20058月到20067月底,全国共查处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790件,涉案金额达5701万元,涉案人员1160人,刑事处理230人。通过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项治理整顿,企业撤回药品注册申请7999个;157张药品生产企业GMP证书被依法收回;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1210张;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70多个……

 

  市场规范,行业焕发活力

 

  2007年,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发布的百强名单振奋人心:销售额超百亿元的企业有3家;超过50亿元的有9家;超过30亿元的企业达17家;超过20亿元的32家;有69家企业销售额超过10亿元。百强企业的累计销售规模及规模底线均较2006年有明显提升。2007年,医药流通百强企业销售总额达2734亿元,占同期全国药品销售总额的67.91%;前20家企业销售总额1704.56亿元,占全国药品销售总额的42.33%;国内最大的3家医药批发企业销售总额达773.37亿元,占医药商业市场销售总额的19.21%。“市场销售的集中度不断提升,规模经济呈上升趋势;医药商业重点企业盈利能力继续增强,医药商业效益有所回升;规模化、集约化的商业企业占主导地位,区域龙头企业地位稳固;外资进入我国医药流通领域速度加快,给本土企业注入了活力。”朱长浩如此来描述商业领域的现状。2007年,医药市场经过一年半的大力度整顿后开始走出低谷焕发活力,全年医药工业总产值达到630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8%,整个医药行业景气指数在相对高位运行,良性互动的工商关系正在购销链条中逐渐形成。

  一些大型生产企业反映,规范医药市场以来,商业企业的变化很大,原来商业企业看重的是产品销量,现在则更注重产品质量,对品牌药越来越青睐。同时,由于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了监督处罚的力度,一些不规范企业退出了市场,从而为规范企业腾出了市场空间。山东新华医药贸易公司总经理鞠世忠曾表示,由于国家对药品流通领域整顿力度很大,大型药品生产企业已经尝到了市场集约化的甜头。过去一些区域市场垄断性很强,外地产品很难进入,国家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行动以来,清除了一些不规范企业,同时高额的不规范成本有力地震慑了不法经营者,他们开始关注药品质量和品牌,选择产品也更加慎重。

  与此同时,大型商业企业也在市场规范的过程中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商业价值大幅提升。上海医药、湖北九州通集团、广药集团等分别得到境外企业和资金的青睐,逐渐走上国际化的道路。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于明德认为,改革开放30年医药市场的规范效果是非常明显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集中整顿过程中,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这并非常态的工作行为,如果把严格监管常态化,还要从基础工作着手,探索新的工作方式。

  朱长浩也在公开场合表示,目前企业规模依然是医药领域的首要问题,尽管有些大公司都拥有50亿、上百亿元的销售额,但是中小企业依然很多,规模小、管理水平低、规模化和集约化仍是行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其次,医药流通体系、渠道网络尚不健全,供应链发展还不完善;第三,企业两极分化依然突出,由两极分化带来的医药流通领域改革和战略重组的任务仍然艰巨;第四,行业的经济效益仍不理想,难以可持续发展,还需要提高毛利率,降低费用,尤其是目前医药流通企业的应收账款居高不下,降费增效还是医药流通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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