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实施乡镇 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

  • 作者:李开银 邹昌贵
  • 来源:
  • 2014-11-08 19:44

  本报讯  记者李开银  通讯员邹昌贵报道  10月22~23日,甘肃庆阳市 药品监管局局长安定祥带队深入该市西峰区各乡镇,对基层 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督查验收,按照“好”、“中”、“差”评定等次,将西峰区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工作评定为“中”等次。今年以来,庆阳市针对 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乡镇及街道监管所人员装备不到位、机构运行不顺畅、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全面推进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把基层监管做实做强。

  7月3日,庆阳市政府召开第3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 药品基层监管机构建设问题。庆阳市市长栾克军在会上强调,加强基层 药品监管机构建设是全面实现改革目标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尽快发挥基层监管机构效能。7月13日,庆阳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 药品监管机构建设的通知》,配套制定《乡镇(街道) 药品监管所建设验收标准》,从机构设置、经费保障、基层设施建设、日常监管、案件查处等10个方面明确基层监管所建设标准,并将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纳入2014年各县区 药品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基本的办公场所和执法装备是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庆阳市要求各乡镇政府划转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统一设置基层监管所综合办公室、快检室和政务办理室等。目前,全市乡镇监管所办公用房一般在3间以上,有的还达到7间,各乡镇协调办公用房共计5513平方米,配备各类执法设备237套。

  庆阳市还在理顺乡镇监管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上下功夫,明确各乡镇监管所为县区 药品监管局派出机构,人员工资、日常经费归县区局管理。同时,市、县、乡三级统筹投入,将乡镇监管所建设及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了稳定的乡镇监管经费保障机制。今年以来,各县区下达 药品专项经费预算325万元,近期,市财政安排142万元,为每个乡镇配备1.5万元的执法装备。华池县副县长曹洁告诉记者,今年华池县财政投入30万元,为每个乡镇解决监管所开办经费2万元,乡镇配套投入1万元。

  “推动基层监管机构履职尽责、筑牢 药品安全第一道防线是基层监管体制改革的根本所在。”庆阳市副市长辛刚国指出。为此,庆阳市明确乡镇监管所执法主体资格,组织乡镇监管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同时,以行政区划布局、道路走向为主,以辖区监管对象数量为辅,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片区,直接纳入“网格”管理,做到定人、定点、定责和片清、户清、底数清、职责清,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一线监管责任。上半年,乡镇监管所在 药品执法检查中,检查乡镇企业22178户次,办理乡镇所在地违法案件402件,罚没款79.3万元。

  8月11日,甘肃省 药品监管基层监管机构建设现场会在华池县南梁镇召开,全省14个市(州) 药品监管局负责人现场学习了庆阳市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经验。平凉市 药品监管局局长赵立雅感叹道:“南梁镇监管所工作目标定位准确,人员到位,基础设施齐全,工作机制运行良好,基层监管效能得到充分显现,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甘肃省 药品监管局局长高建邦在现场会上强调:“抓监管,重在强基层。”他委托庆阳市为全省制定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9月26日,庆阳市制定出台《乡镇 药品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规范》,从机构建设、日常监管、制度资料三大方面22个小项,系统提出基层监管所建设规范,该规范已在庆阳市正式推行,并将在全省推广。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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