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召开《安徽省 安全条例》立项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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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安徽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 2015-11-24 13:56

  近日,安徽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邀请了十多名法律顾问和专家对制订《安徽省 安全条例》进行立项论证。安徽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丽华主持会议,省政府法制办陈一胜副巡视员和行政法制处负责人到会指导。

  吴丽华副局长在会上重点阐述了《安徽省 安全条例》立法的必要行、可行性和基本框架。她指出,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全省 安全监管呈现稳中向好的局面,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面对严峻的 安全形势,需要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而法制建设是一项根本性的工程,能够从顶层设计上解决一些突出问题。根据安徽省 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 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必要进行《安徽省 安全条例》的立法工作。吴丽华同时从领导重视、立法方向、外省经验和本省实践等方面分析了立法的可行性,并介绍了由省局代为起草的《安徽省 安全条例》初稿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

  陈一胜副巡视员在发言中认为,省局起草的《条例》初稿整体架构清晰,立法资料比较完善。《条例》的立法是国家 安全法的规定,同时外省的法规也在陆续出台,必要性较为充分。初稿中多数措施具有操作性,有的方面可以研究、修改。下一步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审议,同时要做好与上位法的立法衔接,把握时间节点和节奏,保证立法质量。

  来自高等院校、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律师行业等领域的法律顾问和专家,肯定了安徽省局的起草工作,对立法思路和原则以及相关条文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安徽省局政策法规处、综合协调处、风险管理与新闻宣传处、 生产监管处、 流通监管处、 消费监管处、稽查处、应急管理处、科技和标准处、 监督所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与专家们就 摊贩管理、立法技术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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