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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灾区 安全应做到“三不”
7月以来,全国已有28个省份遭受洪涝灾害,受灾人口达6000多万。各级
药品监管部门在保障灾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做出了诸多努力。笔者认为,保障灾区
安全应做到“三不”。
一是不遗漏。保障灾区
安全千头万绪,必须紧紧依靠地方各级政府开展工作。要在灾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开展
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灾区群众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四员”作用,延伸
药品安全管理的触角,努力做到宣传和管理不遗漏全覆盖。
二是不畏难。灾情一定程度地放大了灾区
安全风险。其中,受灾群众安置点和各方捐赠的
安全应当是重点监管范围。因此,要克服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要加大对受灾群众安置点
检查力度,进一步发挥
快检设备的作用,在不断线、全覆盖的检查中确保安置点达到基本安全条件;对大额、集中捐赠的
也要进行专业性检查,并对保存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在“可追溯”中做到风险全程可控。
三是不放过。灾情会一定程度地引发
供应紧张,加上运输保存条件比较恶劣,容易导致
变质。此外,也不排除少数不法分子通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方式发“洪灾财”。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在畅通投诉举报平台的基础上,加大对市场尤其是灾区
市场的巡查力度。对
安全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在一个都不放过的高压态势下提升灾区
安全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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