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灾区 安全应做到“三不”

  • 作者:何伟
  • 来源:
  • 2016-07-28 14:15

  7月以来,全国已有28个省份遭受洪涝灾害,受灾人口达6000多万。各级 药品监管部门在保障灾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做出了诸多努力。笔者认为,保障灾区 安全应做到“三不”。

  一是不遗漏。保障灾区 安全千头万绪,必须紧紧依靠地方各级政府开展工作。要在灾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开展 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灾区群众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四员”作用,延伸 药品安全管理的触角,努力做到宣传和管理不遗漏全覆盖。

  二是不畏难。灾情一定程度地放大了灾区 安全风险。其中,受灾群众安置点和各方捐赠的 安全应当是重点监管范围。因此,要克服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要加大对受灾群众安置点 检查力度,进一步发挥 快检设备的作用,在不断线、全覆盖的检查中确保安置点达到基本安全条件;对大额、集中捐赠的 也要进行专业性检查,并对保存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在“可追溯”中做到风险全程可控。

  三是不放过。灾情会一定程度地引发 供应紧张,加上运输保存条件比较恶劣,容易导致 变质。此外,也不排除少数不法分子通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方式发“洪灾财”。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在畅通投诉举报平台的基础上,加大对市场尤其是灾区 市场的巡查力度。对 安全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在一个都不放过的高压态势下提升灾区 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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