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扩大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试点

  • 2017-11-08 14:31
  • 作者:杜然浩
  • 来源:

成都市局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执业药师提供远程药学服务不能替代零售药店按规定必须配备的驻店执业药师(2014年2月1日后新开办的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单独配备执业药师),仅作为历史遗留下来未配备驻店执业药师的零售药店的一种过渡方式和已配备驻店执业药师的零售药店在驻店执业药师正常工作时段之外提供药学服务的补充方式。

    

同时,第三方平台公司可自建第三方独立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药学服务平台”),为零售单体药店提供服务,但必须满足全资设立1家公司性质药品零售企业,并应至少配备15名执业药师(包含西药、中药执业药师),其中中药执业药师占总执业药师比例不低于25%,配备的执业药师全部注册到该药品零售企业等相关条件。

    

此外,该局还明确了电子处方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其获取途径只能通过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并由具备合法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处方上须印有执业医生的电子签名等要求。

    

据悉,成都市局还特别鼓励第三方平台公司为提供电子处方服务的医师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以降低参与电子处方试点工作企业的风险。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