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预警

  • 2018-05-17 15:43
  • 作者:李江映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记者 李江映  报道  5月16日,云南省政府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指出,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发中毒,所以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 


       《公告》强调,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此外,《公告》还要求各级 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 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及时处置各类 安全事故。对可能发生的 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责任编辑: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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