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落实药化生产监管及企业主体责任

  • 2018-09-25 09:22
  • 作者:蒋守福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近日,漳州市 药品监管局召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及企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福建省有关会议精神,并邀请监管代表、企业代表分别就药品化妆品质量管控作经验介绍。


  漳州市食药监局副局长、调研员林绍稳在会上指出,2018年以来,漳州市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并开展了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林绍稳要求,与会人员应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断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持续抓好排查整改工作,以守土有责的精神全力保障药品化妆品生产安全。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要严格履行整改责任、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风险防控责任,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和研制、生产、销售、配送、储存、使用全链条的质量安全负责。各级监管人员要将保障药品化妆品安全列为首要职责,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必要时要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同时,要着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记者蒋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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