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第三次征求意见
讯(记者 落楠) 5月29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对《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第三次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草拟《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原则》,旨在规范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做好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中药用辅料名称核定。据了解,《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分别在2017年10月和2018年5月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第三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请将意见或建议在截止日期前书面反馈给国家药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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