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参会有感之吴焕开

  • 2019-09-19 10:47
  • 作者:吴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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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初秋时节的济南珍珠泉畔,一场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大会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来自药品监管系统及企业界的800余名代表共聚于此,深入领会立法宗旨,学习讨论新规定、新要求。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立法宗旨,吸纳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优秀成果,体现了新时代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新法引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体现了药品管理理念与方式的全面现代化,并体现了国家对鼓励创新与严格审批的并重。此次宣贯大会上专家的解读加深了与会代表对新法内容和精神的理解。本版特撷取部分与会代表的参会感言,与读者共享。


吴焕开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大会开得及时且卓有成效,本次会议令我受益匪浅。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坚持底线思维,遵循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是全面提升药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本法的最大亮点是使管理理念从以企业为核心转变为以产品管理为核心,同时体现出两个特点:首先,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明确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持有人对药品在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另一个突出特点是鼓励创新,国家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有助于提升药物可及性。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海南省药品监管局面向全国招聘了15名职业检查员,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下一步,海南省药监局将持续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督促指导监管人员学习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海南省药品监管局副巡视员 吴焕开)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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