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立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讯(记者李舒雯) 10月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式成立,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由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科学技术厅、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区公安厅、区司法厅、区财政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主要职能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研究疫苗采购流通、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定期分析疫苗安全形势,会商研判疫苗案件办理和信息发布,组织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出加强和改进疫苗工作的意见,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该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为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管理体系,《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疫苗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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