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汛期 安全提示

  • 2020-08-04 10:13
  • 作者:
  • 来源:河北新闻网

  汛期气温高、降水多、湿度大,各类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是食物安全问题的多发时段。7月31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 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发布 安全提示。


   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 安全注意事项


  一、开展经营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工作。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清理经营场所污物、垃圾、积水,强化经营场所、人员通道、设施设备等的消毒,保证经营场所通风系统正常运转,按要求进行通风系统清洗、消毒。


  二、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时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手部消毒液等物品,督促接触直接入口 的人员按要求洗手、消毒,佩戴清洁口罩、手套等。


  三、严格 采购制度执行。全面把握 供货单位资质,明确双方 安全责任。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不合格 和其他国家禁止经营的 进入销售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


  四、认真做好 贮存场所管理。保证 贮存场所环境、设备、工用具清洁卫生,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严格分区分类、离墙离地存放。冷藏冷冻设施应有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做好 出入库记录,定期检查 状态,及时清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 ,按要求销毁。除冷库等特殊场所外,要做好 贮存场所通风、防潮、防淋雨、防积水措施,保证 贮存安全。雨淋和浸泡过的 不得销售。


  五、严把 加工制作关。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 安全操作规范》,坚决杜绝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易引发食物中毒、健康危害的 及原料。加工用具、容器要严格分类、定位管理。不同类别、不同状态 分别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熟制 要烧熟煮透,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符合要求。制作冷食、生食类等特殊 的,应在规定区域内完成。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添加剂。按要求进行 留样,严格管理。


  消费者 安全注意事项


  一、切勿采食、买卖种类、安全性不明的野生蘑菇、野菜野果、水生陆生动物、洪水浸泡过的食材等。误食安全性不明食物后有头昏、头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的,要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诊治。


  二、把好 购买关。购买 应选择资质齐全、 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认真查看 标签标识、质量情况,选择包装完整、状态正常、在保质期内的 。需冷藏冷冻的 ,应注意其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购买后要保留好相关票据。


  三、 保存要妥当。不要一次性采购太多的 。需要冷藏冷冻的 ,应尽快放入冰箱分类保存。已开封的包装 ,食用不完的应及时冷藏,不宜久存。剩菜剩饭要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情况的,必须废弃,不得食用。


  四、保持 加工场所、工具用具和个人卫生。及时清洗消毒制作 的场所和工用具。制作热食 时原料要保持干净,生熟 分开使用工具用具, 烧熟煮透。个人卫生要良好,正确清洗消毒手部,防止污染 。


  五、外出就餐和网络订餐选择资质齐全、 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去卫生状况差、无 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路边摊点就餐。不要过量食用烧烤、海鲜等 ,拒绝食用“野味”。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等消费凭据。


  六、发生 安全问题正确处理。食用购买的 或在外就餐出现身体不适的,要及时就医,保留好病历、检验报告等资料,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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