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部署优化药店审批服务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讯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印发《关于优化药店审批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优化药店审批服务、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有关事项进行了部署。
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程序将更加便捷。《通知》指出,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取消开办零售药品企业筹建审批,申办企业符合开办条件,按要求提供材料,即可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核发。在审批时间上,《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核发、变更、换证等许可事项的办结时限(含现场核查)原则上不多于12个工作日。减少审批环节并不意味着降低审批要求,《通知》明确,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对私自降低标准审批、缺流程审批、超时限审批等违规操作人员,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除了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程序优化,执业药师注册环节同样迎来利好。《通知》指出,有序推进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市县同权”,推动执业药师注册就近可办、全省通办、全程网办,高效办理执业药师注册业务。
此外,《通知》还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现不具备许可条件的药店,及时调查取证,通报发证机关撤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信息互通,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搭建信息互通交流平台,及时传递审批信息和日常监管信息,共同护佑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齐桂榕)
(责任编辑:宋佳薇)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