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临床安全性测试在化妆品安全评估中的应用

  • 2024-07-22 15:04
  • 作者:李钟瑞
  • 来源:

  化妆品临床研究一般包括安全性和功效性两个方面,其中安全性研究不仅在化妆品研发中用于评估化妆品原料和配方安全性,也在化妆品不良反应鉴定中发挥重要作用。药品的临床研究有详细的规定和管理要求,而化妆品的临床安全研究目前国际上并没有通行的、标准的测试方法和详细要求,行业在开展此类测试时会参考其他行业的标准方法,同时结合化妆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研究方法。


  人体临床安全性测试方法及目的


  化妆品人体临床安全测试是将化妆品原料或配方,通过斑贴和试用等施用方式,在人体(受试者/志愿者)皮肤、口唇和头发上进行的安全性方面的研究,特别是针对局部毒性相关的皮肤耐受性、刺激性与致敏性研究。


  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重复性开放型涂抹试验和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是列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常用方法,多用于特殊化妆品注册申报和普通化妆品研发阶段的安全评估。化妆品行业其他常用的人体临床测试方法还有:诊断斑贴测试(用于判断皮肤致敏原)、重复累积刺激试验、人体重复激发斑贴测试、安全性试用试验(企业自拟方法)、人眼刺激试验、光斑贴试验和人体重复激发光斑贴测试等。另外,一些用于功效宣称的人体临床试验方法在满足相应的条件下,也可以获得跟产品安全性相关的信息,如“无刺激”“低致敏性”“适用敏感肌肤”“无泪配方”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非常规的研究型临床安全测试,如美国 药品管理局对于防晒剂的人体经皮吸收研究。


  人体临床安全性测试目的一般是检测受试物引起人体皮肤不良反应的潜在可能性。不同的临床测试方法研究目的不同,获得的原料和产品安全信息也各不相同。企业可根据产品特点、安全评估要求,以及产品注册和备案等法规要求选择相应的临床测试方法。


  临床前产品安全与伦理要求


  目前,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对于化妆品临床前安全性要求没有明确和细致的规定。一般来说,化妆品人体试验都需要符合国际赫尔辛基宣言的基本原则,检验机构一般要求送检公司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其采取必要的医学防护措施。同时,化妆品临床检验机构也会参照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要求开展临床试验。


  我国对于注册和备案的化妆品临床前产品安全性要求较为细致,《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规定,进行人体安全性及功效评价检验之前,应当先完成微生物及理化检验、毒理学试验并出具书面报告,上述检验项目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人体安全性及功效评价检验。


  《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以下简称《导则》)规定,完成化妆品产品的安全评估后,需要排除化妆品产品皮肤不良反应的,在满足伦理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人体皮肤斑贴试验或人体试用试验。


  对于产品在研发阶段进行的临床安全性测试,一般需要进行安全评估后,确认过产品的安全性并签署产品安全性声明,再开展临床测试。临床前的产品安全评估一般包括:原料和配方的毒理学信息、风险评估、近似配方数据、必要的检验报告等。同时,企业也需要根据产品类型和试验方案的风险等级,尤其受试者是特殊人群(如儿童)的情况下,向临床检验机构提供相应的安全资料,用于伦理审查和批准。


  安全评估人员尤其需要注意,人体临床安全性测试目的并不是因为不知道产品是否安全而进行的测试,而是评估后认为产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临床测试方法,对于产品安全性的进一步确认。


  正确理解和应用评估结果


  人体临床测试出现的不良反应,一般由皮肤科医生和受过专业培训的实验室人员依据标准,对皮肤等器官出现的反应作出分级和评分判定。


  国际权威机构如CIR(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对于化妆品原料的评估结论有限制性条件的情况,如“当配方无刺激性时,用于化妆品是安全的”,除了可以使用产品/配方的毒理学测试结果满足该限制性要求外,也可以使用临床测试结果来满足皮肤刺激性和致敏性要求,特别是与化妆品使用方式一致的化妆品试用试验。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斑贴试验,无论是单次还是多次试验,目的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产品耐受性和刺激性的信息,测试条件通常比较极端、与化妆品正常使用情况不同,其结果不能作为唯一的判定依据。举例来说,封闭型斑贴试验出现刺激性结果或结果难以判断时,需要增加皮肤重复性开放型涂抹试验,用来进一步了解产品安全性。又如,重复累积刺激试验中观察有小比例的低分读数,需要结合其他安全信息(如试用试验等)来判断。


  对于临床测试结果的解读和使用,安全评估人员需要根据原料和配方的毒理学测试和评估结果、其他临床测试项目结果、近似配方信息、已上市产品不良反应记录等做出综合评估,也就是《导则》中要求遵循的证据权重原则。比如,配方在皮肤刺激性毒理学测试中显示出了一定的刺激性,而临床安全试用测试结果则显示未发现明显的皮肤不良反应。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皮肤刺激性毒理学测试条件相对极端、与化妆品暴露情况不同,临床测试结果的权重高于毒理学测试结果,因此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配方的最终安全评估结论可以是无皮肤刺激性。


  综上所述,建议化妆品安全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工作中,既要学习和掌握毒理学和风险评估原则等要求,也要了解跟化妆品安全相关的临床测试和不良反应等知识。


  (作者单位: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赵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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