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再罚!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合格化妆品被罚没近百万元
讯(记者殷芝) 9月23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更新了一条针对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莎中国)的行政处罚信息。信息显示,莎莎中国因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处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没约98.56万元。
根据信息,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标示为莎莎中国委托广州市丰歌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sasatinnie沁润护手霜(批号:1G3限使用日期:20260710)菌落总数含量超标,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
信息还显示,上述批次产品在线上线下36个店铺销售共计9162支,货值金额约为17.65万元,违法所得约10.29万元。鉴于莎莎中国已于立案前下架并召回涉案相关产品,且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对莎莎中国从轻处罚,处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约88.2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约10.29万元,共计罚没约98.56万元。
据悉,造成该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的主要原因为受托生产企业首次采用的特殊灌装设备(其中管道部件)存在清洗、消毒不彻底的问题,导致最终产品受到污染。
记者查询发现,这并非莎莎中国近年来第一次被处罚。
今年3月28日,莎莎中国在其天猫商城“葆丽美旗舰店”内的“瑞士SUISSE葆丽美水润焕彩精华液130ml”的购买页面上宣传产品具有“抗炎”功能。因存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莎莎中国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处以行政处罚,被罚款0.4万元,并被责令停止发布相关广告。
2023年6月21日,莎莎中国因存在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处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没约95.3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莎莎中国成立于2005年,法定代表人为郭少强,为莎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莎国际)主要附属公司,主要负责内地的美妆零售相关业务。
莎莎国际官网显示,莎莎国际成立于1978年,于1997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目前业务遍及中国香港及澳门、内地及东南亚。莎莎国际销售超600个产品品牌,涵盖护肤品、香水、化妆品、护发等产品。
2024年6月20日,莎莎国际公布的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显示,莎莎国际期内营业额为43.68亿港元,同比上升24.8%;毛利为17.83亿港元,同比上升27.3%。线下SaSa零售店共183间,其中香港及澳门82间,内地32间。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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