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监局举办全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专题培训班
讯 为提高天津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药物警戒工作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有效督促MAH落实药物警戒主体责任,助力生物医药企业高质量发展,由天津市药监局主办,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办的全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专题培训班于10月11日顺利举办。
本次培训邀请了天津医科大学、相关省药物警戒中心和部分企业的相关专家进行授课,从药物警戒法规政策理解与实践、风险信号检测的方法和流程、药品聚集性事件与风险处置、药物警戒检查、集团管理体系的药物警戒分工协作与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天津市药监局通报了2024年度前三季度全市药物警戒工作情况,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药物警戒工作,要切实增强药物警戒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把“问题导向、风险防控、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始终贯穿于药品全生命周期药物警戒活动中;二是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并持续完善药物警戒体系,规范开展药物警戒活动;三是要强化风险意识,持续关注药品安全风险,不断提高风险信号发现和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潜在风险。
天津市80余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药物警戒工作相关人员和药品监管人员共计130余人参加培训。(杨菲)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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