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全面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
讯 为提升药品采购的透明度和便捷性,减少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的信息差,确保来源可追、去向可查,天津市医保局推进药品追溯码在医药采购环节中的应用,进一步防范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行为,规范药品市场运行。
全面夯实工作基础。对照国家、天津市药品追溯码试点工作要求,以药品追溯码实施需要为出发点,加强同各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组织主流配送企业代表开展座谈调研,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路径。同时,面向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两定”机构进行系统操作业务培训。
完善采购平台功能。一是“带码挂网”。要求生产企业在产品各级包装上赋予唯一可识别的追溯码并及时更新,同时维护销售的大、中、小包装之间关联关系,确保药码合一、销售流向可追溯,方便统计管理。二是“带码流通”。要求配送企业对追溯码实行收货核验、发货校验,确保销售药品追溯码准确无误。三是“扫码采购”。推进“两定机构”在采购药品过程中严格查验追溯码,做到“逢采必扫”。四是“带码投标”。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将具备药品追溯码闭环管理能力作为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资质条件,无法提供追溯码的药品不得参与投标。
不断加强信息管理。依托信息化优势,积极构建“无码不采、无码不收、无码不付”的数据基础,实现对药品采购全周期的精准跟踪管理,助力中央药库(房)建设,不断促进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良性互动、协同改革。(杨菲)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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