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全国中成药集采文件征求意见 涉及95个品种含多个中药独家品种
讯(记者郭婷) 10月25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11月1日。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集采品种涉及95种中成药,含血脂康胶囊(片)、喜炎平注射液、舒肝宁注射液等多个中药独家品种。
征求意见稿提出,本次联盟地区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分为20个采购组,共95个品种,涉及胶囊、凝胶、注射液等口服、外用、注射中成药,血脂康胶囊(片)、喜炎平注射液、舒肝宁注射液等多个中药独家品种也被纳入其中。本次集中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联盟地区对未在中选企业申报的“供应清单”产品予以暂停挂网。同时,采购周期内,未中选产品和流标采购组药品均纳入联盟地区监控管理。
针对此次中成药集采申报价格,征求意见稿提出,基准价格为申报企业“供应清单”内所有产品截至2024年9月28日的省级采购平台的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不含省级、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产品若无省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格,则以同竞争单元内报价代表品最低日均费用(按说明书载明的用法用量计算,不考虑剂型规格的差比)折算的价格作为基准价格。申报价不高于基准价格和省级、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为有效报价。
根据征求意见稿,同竞争单元内,按照符合“申报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企业。而综合得分则是根据报价代表品降幅、同采购组日均费用比值以及医疗机构认可度、综合排名、创新能力、药材品质、供应保障、信用评价、质量安全等因素进行计算,其中价格竞争得分占60%,技术评价得分占40%。
在拟中选企业的确定上,征求意见稿提出分为三类,包括直接拟中选、议价拟中选和增补拟中选。其中,直接拟中选和议价拟中选均须满足入围企业报价代表品申报价计算的日均费用不超过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1.5倍。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直接中选企业的产品,同竞价单元内降幅最高(以入围报价降幅计算)的中选产品按100%采购需求量分配,其他中选产品按90%采购需求量分配;议价中选企业的产品,按70%采购需求量分配;增补中选企业的产品,按60%采购需求量分配。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直接中选企业的产品,同竞价单元内降幅最高(以入围报价降幅计算)的中选产品按100%采购需求量分配,其他中选产品按90%采购需求量分配;议价中选企业的产品,按70%采购需求量分配;增补中选企业的产品,按60%采购需求量分配。
此前,湖北已牵头开展两批全国中成药集采。2021年,由国家医保局指导、湖北牵头的19省联盟(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首批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最终97家企业、111个产品中选,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2.27%。2023年,由国家医保局指导、湖北牵头的30省联盟(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成药集采,最终63家企业、68个产品中选,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9.36%。
随着征求意见稿的发布,第三批全国中成药集采足音渐近。根据征求意见稿,本次集采联盟地区进一步扩大,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联盟地区委派代表组成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湖北省医保局承担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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