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使用过期的 添加剂?处罚没商量!
案例解读
某酒楼制作凉莱的区域有大量制作凉菜所使用的 添加剂,包括芝麻味增香剂20瓶、凉拌菜香精12瓶。2017年5月,执法人员在对该酒楼的检查过程中发现此两种 添加剂均已经过了保质期。经立案调查,以上 添加剂都是该酒家于2015年从正规生产企业购进的,当时由于大批量购入有折扣,所以在已过保质期后仍未使用完毕。
酒楼负责人认为扔了太可惜,于是员工们只好继续使用该 添加剂制作凉菜。该酒楼的这种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专家说法
作为 的经营者,每个餐饮企业都应该严格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在 经营过程中用严格的标准保证 的安全卫生。在现实生活中, 使用了超过保质期限的 添加剂,虽然可能不会立即对人体产生急性的重大危害,但同样存在不可预测的安全隐患,这种安全隐患可能是慢性的,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到达质变,进而产生食源性疾病,从而危害身体健康。
因此,作为餐饮经营者,应当对所经营的 承担社会责任,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负责,绝不能在经营 的过程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 添加剂。
《 安全法》对此类违法行为也有详细的处罚规定,因此酒楼的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 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 、 添加剂、 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 原料、 添加剂生产的 、 添加剂。
《 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 、 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 、 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 原料、 添加剂生产 、 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 、 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