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布“4+7”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清单
原标题:4+7价格“通杀”:334个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开始
2月25日,辽宁省发布通知,明确了4+7集采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的方式。此次梯度降价涉及的品种范围包括三类,共334个品种:
1)已经在上海完成梯度降价的药品;
2)未纳入上海梯度降价范围的其他未中选药品
3)需要自主申报降价的其他仿制药
降价方式如下:
(一)对于已经在上海完成梯度降价的药品(详见附件1),将执行上海降价结果。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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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未纳入上海梯度降价范围的其他未中选药品
须在现行挂网采购价的基础上,根据价差实现梯度降价后(以中选价托底)方可继续挂网采购,价差较大的须进一步加大降价幅度。
其中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详见附件2),由药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按照4+7城市联合采购办公室的梯度降价规则,以不高于已在上海完成梯度降价药品的价格自主申报降价(规格、包装有差比关系的根据差比价规则计算)。
附件2:
其他仿制药
需自主申报降价的其他仿制药(详见附件3)的采购价须低于同品种中选价方可继续挂网采购。由药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以低于同品种中选价自主申报降价(剂型、规格、包装有差比关系的根据差比价规则计算)。
附件3:
辽宁省药采办要求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申报事项真实准确,届时将受理相关投诉并进行调查核实。对于投诉举报査实的,将该企业纳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并取消该企业参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资格。
此外,对于在规定时哏内,未按规定自主申报降价或降幅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该产品在辽宁省的挂网采购。
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现行挂网采购价符合相关要求的药品无需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