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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春

作者: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2019-03-29


  姓名:刘新春


  单位及职务: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荣誉亮点: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以卡通图片讲解、实物问答等方式为校园小记者宣讲法律内容,以小记者的宣传报道辐射校园普法;积极投身执法业务宣讲工作,全力投身于系统普法的传帮带中。


  先进事迹


  刘新春同志自2010年到我局工作后,一直从事执法监督工作。他始终带着责任学,带着使命用,带着热心讲,不断在法律宣传工作上取得建树,赢得褒扬,曾先后获评“优秀公务员”、省直机关“三个好把式”,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一、积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在《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制定修订研讨工作,积极发表建设性意见。在《黑龙江省 安全条例》修订过程中,从大局着眼加强和改进全省法制工作,力主在《 安全法》规定县级派出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市级派出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市、县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权限,便利了基层执法,推动了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执笔起草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试行)》《行政复议委员会暂行工作细则(试行)》《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监察、行政诉讼衔接办法(试行)》《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行政复议行为,普及了法律,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


  二、积极投身执法业务宣讲工作。人人都赞他是讲法的专家。他原来学习的是经济法律,毕业之后的十余年工作一直从事刑事法律的教学和刑事检察工作,但到我局工作后,经过持之以恒地不间断学习,成长为一名在全省系统有较高名气的法律专家。他深知自己再通再懂,不如大家通、大家懂,自己再行,不如大家行、人人行。他全力投身于系统普法的传帮带中。目前,每年他都应邀作业务培训,在全省稽查骨干人员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执法监督人员培训班讲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证据与调查取证技巧、处罚案件审核要点、行政复议办理要点、行政应诉技巧等。他讲的课实用、生动、有针对性,大家都爱听,从中得到极大收益。很多一线执法人员,一遇到法律法规理解不清、适用不准的问题,就找他咨询,找他研究。


  三、热情参与社会普法工作。人人都夸他是普法的能手。他不仅在系统中普法,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还积极参加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普法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每年,他都与黑龙江省小记者协会合作,开展校园普法活动,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卡通图片宣传讲解、实物问答等方式为校园小记者宣讲《小小药盒告诉我》《普及安全知识防范 安全事件》等法律内容,以小记者的宣传报道辐射校园普法,提高学生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他还多次参与送法到基层活动,到社区、人流集中的旅游街区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解读法律规定,普法宣传。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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