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召开药品批发企业警示教育大会 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药品安全第一责任

作者: 李晴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2019-04-04

   讯(记者 李晴) 4月2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警示教育大会。会议通报了全省药品流通环节典型案例,对下一步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作出部署。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侯东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市、县三级主管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局长、全体监管人员,以及600家批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参加会议。


  河北省是医药产业大省,全省共有药品批发企业600家,中药饮片专营企业77家,具备现代物流资质13家,连锁总部362家。会议指出,药品流通企业处在药品生产与药品零售的中间环节,对于严防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各药品批发企业一定要从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时刻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以严而又严的措施,确保药品流通安全。


  会议强调,药品经营行为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用药安全,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三个责任:一要严格落实企业对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药品批发企业要依法承担企业主体资格,药品购销合法性,经营过程质量管理,产品追溯和事故处置、报告、召回五大责任。二要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做好药品监管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就是强调地方政府对药品安全负总责。市县两级政府要确保本行政区划内没有卖假劣药的企业、没有挂证的执业药师;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对药店、诊所、医疗机构进行无障碍的检查和有效处置。严防在辖区内形成区域和规模性“黑窝点”。三要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监管部门要坚持权力和监管责任相一致的原则,消除监管盲区。药品流通领域监管人员要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管住药品批发环节,重点打击挂靠走票、数据造假等行为;管住零售环节,重点整治超范围经营、执业药师不在岗问题;管住诊所等使用环节,尤其要防止业务员和医院、诊所相互勾结;管住药品流向,要求企业必须完善追溯体系。


  会议明确2019年主要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要聚焦风险,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中药饮片专营企业专项整治。以安国饮片专营企业、有饮片调配使用权的药店医疗机构为重点,检查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证照、伪造数据、非法购进、非法分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芬太尼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环节专项检查。二要拓展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要实施公示化监管,推行监管责任公示制度,在所有监管企业悬挂公示牌,公示监管责任人、举报电话等信息,让企业所有人员都成为监管的“羊城暗哨”;要实施信用监管。建立药品经营企业主体信用档案,落实“黑红名单”制度;要实施分类监管,对所有监管对象,根据风险程度和信用情况,进行量化分级评定,制定分级分类检查计划,精准有效监管;要实施智慧监管,开发建设全省药品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即时采取处置措施。三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惩各种违法行为。


  会上,药品经营企业代表、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宣读《药品批发企业倡议书》,倡议所有批发企业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严格质量管理、加强销售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德经商、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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