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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医药健康行业重点工作有哪些?看这篇文章就够了

作者: 本网整理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2019-04-10

   讯 4月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9〕8号),其中与医药行业相关的国家重点工作包括如下:


  1.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机制。(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大疾病防治。要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推进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加快儿童药物研发。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牵头)


  6.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医保支出结构。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国家医保局牵头)


  7.抓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


  8.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国家医保局牵头)


  9.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药品疫苗攸关生命安全,必须强化全程监管,对违法者要严惩不贷,对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办。(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生育配套政策,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文/整理自中国政府网 郭厚杰 辑)


  全文: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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